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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業績不是很好,閒晃了一整天,
終於看到一張出貨單。
又是james要出的貨,要出一台nas機器。
看了他給客戶的交期. . . 差一點沒暈倒在那邊。
居然是9/27日,延遲一天交付5%的罰款 . . .
那一台之前詢的時候,是"有貨的話,by order 7 天"
結果客戶居然連下單的日子開始算起,
今天20號,如果27日沒有到貨,28日就開始在算罰錢
ㄟ. . .問了新助理angela,這個交期為什麼要訂27日
她就講,是JAMES答應的。而且他也和原廠講好了。
"好,既然這樣子的話,就沒問題"
結果代理商回覆我的交期是10/10日,
打去問原廠,為什麼代理商的交期那麼晚。
結果原廠講"她並沒有答應9/27日會到客戶端,就是以BY ORDER 的方式,
所以而且那一台NAS根本沒有貨,所以要2~4週,
這已經算是最快了"
歐賣尬. . . 那表示這一張單子沒有賺也就算了,還倒賠。
反正這也不關我的事,是業務自己和客戶講的交期。
這是他自己愛賣弄人際關係的下場。活該。
不要到時候又跟我講幫忙。
之前問這一台的時候,就有講有貨BY ORDER 7 天,
沒貨BY ORDER 2-4週,就明明一定要BY ORDER 3天。
這下子可好了,出事了。不想管他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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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毛dd的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